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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报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5-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科研机构、各行政管理部门: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闽财预【2015】119号)的精神及教育厅的工作部署,我校己于2015年9月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2016年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编制工作(具体详见2015年9月11日的通知)。因经费追加、项目变更等多种原因,有些单位上报的2016年预算不够全面,尤其是有关服务类的预算没有上报(如科技园的搬迁服务等)。而根据文件精神,未报购置预算的设备及服务无法进行政府采购,因此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2016年需补充的预算项目分品目统计并于5月20日前上报我处,以便我处归集、汇总并上报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联系人:赵莹   联系电话:22866497   邮箱:syglk@fzu.edu.cn

附件: 1、 《政府采购、资产购置及购买服务预算表》(上报模板)

2、  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录入表填报说明

3、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4、  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5、  福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购置费预算标准

6、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6—2018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的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