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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关于申请更换代发工资芯片卡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5-2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处:

目前,我校教职员工代发工资使用工行存折或磁条卡,部分教职工反映其存折或磁条卡因使用期限较长出现损坏或消磁等情况,为便于我校教职工代发工资的换卡需求,我处特与工行协商为各位老师统一办理薪金卡(芯片卡),请有需要的教职员工前往学院部处办理。现将更换芯片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换代发工资薪金卡有关事项

请各学院(部处)办公室派一名工作人员于531日前至行政北楼东211计财处综合管理科领取薪金溢协议,各教职员工可于6月24日前至学院(部处)办公室登记办理。薪金卡办理计划:

5.24-5.31 各学院部处办公室领取薪金溢协议

5.31-6.24 各教职员工至各学院部处办公室登记办理

6.24-6.28   各个学院部处汇总后送达财务处

下个学期,待工行统一制卡完毕,工作人员前往各部处发放薪金卡。新制卡为未激活状态,各教职员工可自行前往工行柜台激活,不方便激活的教职员工,我处将择日联系工行工作人员来我校统一办理激活,并择日将新办薪金卡统一变更为工资发放卡,请各教职员工留意后续通知。

二、办理薪金卡应注意事项

1.本次办卡为自愿办理,各教职员工办理薪金卡需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复印件(务必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薪金卡”字样)、薪金溢协议、填写附件中电子版的登记表。

2.薪金卡登记表(附件2)由各学院、各部处统一汇总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财务处。

3.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收集相关材料并及时上报,上报截至时间:6月28日。联系电话:0591-22865262,薪金卡登记表电子文档发至ljjfzu@126.com,纸质材料(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薪金溢协议等)交到行政北楼东211计财处综合管理科。

附件:1.代发工资专属薪金卡简介及更换事宜

      2.福州大学教职员工代发工资专属薪金卡(芯片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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