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福州大学八届二次教代会暨十届二次工代会第一次全体大会定于2014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8:45在旗山校区图书馆博学厅举行。请全校非教代会代表的高级职称、科级以上教职工列席参加,座位安排在博学厅二楼。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4年3月21日
继续阅读→福大委统 〔2014〕1号 各学院,有关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央四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大学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名单如下: 会 长:王 健 副会长:陈小慰 郭太良 秘书长:苗健青 理 事:(按姓氏笔画排序) 李朝晖 吴庆雄 汪小钦 郭培红 黄 昕 彭雪涵 游天童 潘 红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2014年
继续阅读→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党校第156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电子数据(现总计 1681人),现将通过电子资格审核的具体名单予以公布。凡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后,重新被确定为积极分子者应重新参加院分党校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并培训结业。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7日 第 156 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总计 1681人) 001: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共计 103 人) X33_
继续阅读→福大委组〔2014〕15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群〔2014〕2号)精神,深入开展各级党组织书记“进课堂讲坛、进科研院所、进宿舍食堂”活动(以下简称书记“三进”活动),走进师生,将作风建设落实到服务师生和解决实际问题上,全面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科学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继续阅读→福大委群〔2014〕7号 各二级党组织: 现将《福州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工作安排》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福州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工作安排 福州大学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代章) 2014年3月18日 附件: 福州大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员工作安排 一、督导员职责 1.受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继续阅读→为了推动我校教工羽毛球运动的开展,促进我校羽球爱好者之间的交流,增强友谊,丰富业余生活,强壮体魄,特举办2014年度福州大学教工羽毛球比赛,并通过比赛努力将福大教工羽毛球协会打造成一个我校羽毛球爱好者互相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一、参赛资格 凡我校在职教职工羽毛球协会会员,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加,每人最多报2项。 二、比赛项目 比赛按校运会规定的年龄分组方式,男子40周岁以上(即1974年1月1日之前
继续阅读→福大委〔2014〕8号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成果,决定于2014年3月—6月举办福州大学第二十七届学生文化艺术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艺术节活动要坚持育人为本,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先进文化为导向,对我校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面向全校学生,坚持普及和提高
继续阅读→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13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3〕132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审核、香港校友会审批,拟确定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妥宝峰等31名同学获得2013-2014学年“福州大学香港校友会奖学金”。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4月1日至8日,如有疑义,敬请监督。 监督电话:22866617(学生处) 22865580(纪委
继续阅读→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福州大学八届二次教代会暨十届二次工代会定于2014年 3月27日(星期四)在旗山校区图书馆博学厅举行,会期一天。为了开好本次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3月27日(星期四)上午8:00—8:20报到,8:25入场完毕。8:30召开预备会议,参加对象:全体正式代表。8:45—10:00举行开幕式和第一次全体大会,参加对象:全体正式代表
继续阅读→各二级党组织,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委教育纪工委《关于组织观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闽纪函〔2014〕7号)通知精神,我校将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观看该专题展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活动内容 1.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 2.观看“违反中央八项
继续阅读→各学院: 因4月8日下午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要参加省教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视频专题培训,现将4月8日下午第三场、4月9日下午第四场参加观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专题展”及开展警示教育的单位及人员调整如下 一、 第三场参观学院(不含各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化学学院、石油化工
继续阅读→福大委宣〔2014〕4号 各学院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委文明办有关精神文明创建的总体部署和校党委的要求,现将2014年福州大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并于4月15日前将本单位“2013年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总结”和“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交到校文明办(注:纸质交到行政北楼东409,电子版发到
继续阅读→校宣〔2014〕3号 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现将中共福建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组织观看电影< 焦裕禄>等8部影片的通知》(闽群组办〔2014〕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分别组织师生集中观看影片,并将组织观看电影的情况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81107202@QQ.COM
继续阅读→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顷接省委教育工委通知,根据省委组织部要求需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摸底形成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时间、移居的国家或地区、移居的形式等。 请各单位认真对本单位在编在职教职工做好摸底工作,填写《配偶已移居国(境)外国家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继续阅读→校组[2014] 9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有关文件要求,经各党支部申报、二级党组织推荐,学校评审批准,电气学院学生班导师团党支部《建学生班导师团党支部,促朋辈辅导员工作创新》等15个项目被确定为2014年校级学生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每个项目时间不少于3个月,到2014年9月前每个项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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