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单位)评选推荐报告》(
一式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评选工作程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结果、公示情况等,
此报告须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2、《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
(详见附件1,一式6份,并注意以下事项:封面“所在地区”填写“福州大学”;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照片”一律粘贴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学段”栏填写“高等教育”;“近五年以来教学工作量”一栏各学院(单位)按每学年课时数填写;推荐人选为教授、副教授的,学院(单位)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是否完成学校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情况;“先进事迹”栏填写的内容学院(单位)必须认真核查其真实性, 内容准确、生动、翔实,不超过2000字,
在栏目右下角盖章;“所在单位意见(含公示情况)”栏,学院(单位)负责填写、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3、推荐人选《审批表》中
“曾获主要荣誉称号和奖励”、 “近5年以来教学工作量及年度考核情况”、“先进事迹”三栏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A4复印装订、制作封面、目录,
学院(单位)需负责核查确认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骑缝章)。
4、学院(单位)汇总的《
福建省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呈报汇总表》一式1份(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
请各学院(单位)于6月9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并将《审批表》和《呈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rscgx@fzu.edu.cn。
各学院(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选拔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推荐上报候选人。在组织推荐选拔时,要认真细致,确保核对书面表格材料与电子数据包文件内容一致。由于推荐选拔工作时间紧迫,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