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现将教育部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组委会《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4〕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推选范围和条件,按照推选流程和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教师做为我校2014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人选候选人向福建省教育厅推荐。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共评选出
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可向教育部推荐
2名候选人。省教育厅限各设区市(省属高校)可向其推荐
1名候选人参加全省2名全国候选人的评选。
二、推荐条件
在教育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为衡量标准,
以事迹为基础,重点是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详见教育部通知“附件”具体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准备材料,材料准备缺失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接收。
此次推荐,时间紧迫,教育厅要求各校5月30日前报送材料,
如有合适人选,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务必于5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教育部通知“附件”要求的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电子照片发送至rscgx@f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郭翔 联系电话:22865283(传真)
附件: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
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