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我校创新创业研究工作的开展,深化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工作氛围,现将福州大学创业研究院2015年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人员原则上以课题组形式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
2.申报重点课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担任副处级职务一年以上,申报一般课题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鼓励在选题、人员配备方面打破学院、单位限制,实现优势互补。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根据《福州大学创业研究院2015年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选择课题方向,并填写《福州大学创业研究院2015年课题申请书》(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6月30日。
2.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旗山校区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406室,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376400745@qq.com,联系人:齐朝阳,联系电话:22866523。
3.校创业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项目进行严格评审,确定重点资助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
四、课题经费
创业研究院视课题申报情况,拟分别给予每项重点课题5000元和一般课题2000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五、相关要求
1.课题研究要紧密结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实际,研究过程中重视文献资料收集与分析,每个立项必须有50个以上参考文献。
2.重点课题研究成果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两篇以上,一般课题研究成果要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或成果被校级及以上有关部门采纳。
3.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代理或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代理或变更的,由原申请人在结题前三个月内报学生工作处审批(附更换者的课题申请表等材料)。学生工作处可视情况同意或中止该课题项目。因故需延期的项目,需报学生工作处同意后方可继续执行。
4.研究成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立项:
(1)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4)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5.重点课题完成时间为二年,一般课题完成时间为一年,各课题组要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课题研究,未能按规定完成的将追回课题经费,同时不得申报新课题。
附件:
1.福州大学创业研究院2015年课题申报指南
2.福州大学创业研究院2015年课题申请书
创业研究院
创业学院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6月19日
附件:upload/file/201561910195248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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