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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6-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5﹞14号),我校将于近期开展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2011年及以后经省教育厅立项或省财政资助的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等五类项目。

检查验收分为阶段性检查和结项验收两类。对已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尚未达到完整建设周期的项目进行检查,具体要求见附件2的 “备注”一栏。

二、检查验收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二)项目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五)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验收方式

各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结合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填写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成果实证材料。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列入范围的项目(附件2)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项目做优秀、通过、整改后结题,不给予结题四类验收结论,对检查项目做通过、整改后通过、不给予通过三类检查结论,并对不能按时结题的验收项目和不能正常通过的检查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无证实材料或实证材料不能证明项目成果者,验收不予通过。

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学校须将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实证材料等放在学校网上对外公开展示,7月1日-7月10日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有关材料上传到指定网站,具体网址另行通知。

四、报送要求

(一)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在6月30号之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检查验收登记表、成果实证材料等报送相关处室,同时将检查验收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报送处室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材料报送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苏东风,电话:22866859,邮箱:jyk@fzu.edu.cn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报送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联系人:蒿振丽,电话:22866492,邮箱:syglk@ fzu.edu.cn。

附件:

1.福建省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

2.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教务处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17日

附件:

1.福建省本科教学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    请点击upload/file/20156171045921.doc下载

2.福州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名单   请点击upload/file/2015619942012.xls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