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宣[2013]15号
各学院党委、各部门工会: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和福建省教育厅开展“中国梦·爱国情”诵读大赛的通知精神,对广大师生进行热爱伟大的祖国、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教育,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经研究,决定举办福州大学“中国梦·爱国情” 诵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的主题是“中国梦·爱国情”。通过举办诵读大赛,引导广大师生唱响中国梦,增强爱国情,激发成才志。
二、参赛对象
面向全校师生。各学院、单位通过选拔,分别推荐1名教职工和1名学生参加,以集体形式报名的单位,人数不少于5人。比赛鼓励港澳台同学参加。教职工和学生的比赛分开,教师报名和组织由校工会负责,学生报名和组织由校团委负责。
三、赛事安排
本次演讲比赛分为预赛与决赛。
(一)预赛流程
预赛时间为9月4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校工会和校团委通知。学校将组织校内评委组根据本次演讲比赛评分标准严格评选,依成绩高低,选取排名靠前的选手进入决赛。入围决赛的名单于预赛结束的当日公布,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开。
(二)决赛流程
决赛时间为9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由校工会和校团委通知。决赛选手提前到场抽签比赛顺序,熟悉场地,有配乐的选手可现场调试音乐,每人限时5分钟。比赛之前选手提前半小时到场签到。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评选,评出名次与奖项。
四、诵读篇目范围和形式
本次大赛通过诵读反映“中国梦·爱国情”的作品(作者不限),宣传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讴歌伟大的党、伟大的祖国、伟大的人民。诵读形式不拘一格,以充分体现作品内涵,活泼新颖,特色鲜明为佳。
五、比赛的具体要求
1、诵读题材不限,诗词歌赋、散文等文体形式均可;
2、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使用普通话,着装大方得体,适当修饰仪表;
4、诵读过程可采用配乐、配背景等辅助手段,以增强诵读效果,但要避免喧宾夺主。
六、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
(一)评分办法
1.以百分制计分。
2.根据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均分计成绩,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3.若参赛代表得分相同,则由评委重新议评后决定。
(二)评分标准
1.内容撰写 (35分):内容紧扣主题,中心突出;文章语言富有感染力。
2.语言表达(45分):普通话标准,流利;吐字清晰,节奏优美;情感处理得当,诵读结合,融为一体。
3.精神风貌(5分):具有良好的精神风貌;表情自然,从容、自信。
4.现场效果(10分):参赛代表现场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与号召力。
5.时间限制(5分):诵读时间不超过5分钟,长于5分钟,酌情扣分。
七、奖项设置
学生比赛和教职工比赛分别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名,并选送优秀的获奖视频作品参加省赛,校工会和校团委负责对决赛作品进行视频录像,WMV或AVI格式,配字幕,不需要自我介绍,参赛选手本人(或集体)形象必须出现在视频主画面中,每个选手时长不超过5分钟。并于9月25日之前报送宣传部。
获得特等奖和一等奖节目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限报1名)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并根据各单位的组织情况评定大赛组织奖。
八、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各学院、单位6月30日之前上报本单位参赛教师、学生名单及诵读题目。诵读题目可以自拟,但必须围绕本次主题展开。
教职工比赛联系校工会报名参加。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22865064。报名表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工会邮箱xgh@fzu.edu.cn。
学生比赛联系校团委报名参加。联系电话及联系人:陈山,22866016。报名表需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团委邮箱fzdxxtw@sina.com。
附件: “中国梦·爱国情” 诵读大赛报名表
党委宣传部
校工 会
校团 委
校语委办
2013年6月17日
附件
“中国梦·爱国情” 诵读大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