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推荐人是学生的,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标准证件照及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校团委陈山老师邮箱:fzdxxtw@sina.com,邮件标题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2.被推荐人是教职员工的,将推荐对象事迹材料、标准证件照及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校工会邮箱:xgh@fzu.edu.cn,邮件标题注明“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
3.各单位对上报的事迹材料要审核把关,标题醒目、事迹感人、语言生动、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相片格式为jpg,宽度不超过500像素,大小不超过100k;并注明推荐类别、加盖公章。
4.上报时间截至10月31日,各单位推荐的人数不超过2人。
八、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发动、扩大群众基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意义,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做好事迹核实工作,广泛发动师生推荐、评议“身边好人”,鼓励师生对身边的不道德现象进行曝光监督,引导广大师生崇德向善。
2.强化宣传推介、拓展活动影响。在福州大学报、福州大学新闻网、福州大学青年电视台上进行专题性宣传,开设“身边好人”专栏、专题,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和涌现的感人事迹。
3、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活动成效。要积极做好活动的推荐、审核和评议工作,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的“身边好人”,努力把活动办成引领校园文明风尚的有效平台,提高师生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影响广泛的品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