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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统计表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4-08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的通知》(闽教综〔2013〕35号),请各单位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福州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组织自查,并填写《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1)。学院自查表由学院党委书记签字,机关部处与公共服务单位的表格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自查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2月25日下班前报送校纪委,并将电子版发送到jwc@fzu.edu.cn,联系电话:22865580。 附件: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自查自纠有关情况统计表(点击下载 2.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要求的通知(点击下载
校纪委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