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高校及厅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为认真做好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和迎接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来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单位应于2014年3月5日前对201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上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自查表以及有关制度材料。学校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各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
1.机关各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按照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落实校纪委五届十二次全会议暨2013年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部署,强化管理范围的监督意识和监督作用的情况,研究、部署和开展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
2.学院领导班子担负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学院党委按照《福州大学纪委关于二级党组织纪检工作的规定》,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纠风、惩处等工作情况,领导和支持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情况,以及反腐倡廉建设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
(二)校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突出主业、加强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贯彻落实办法和我校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意见的情况。
1.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规定、措施情况;
2.组织开展督促检查情况;
3.压缩“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压缩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公车运行费支出情况;
4.查处、问责、通报情况;
5.其它落实规定的具体措施和效果情况。
(四)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情况
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在梳理岗位职责、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排查岗位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科学民主决策有关制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其中,机关各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主要检查制度建设情况,依据《福州大学关于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和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检查梳理职权阶段职权目录中无制度规范的职权是否已健全相关制度,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阶段中提出的完善制度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同时对本单位制定的仍然有效的各类制度予以梳理。
(五)2012年度各单位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形成自查报告。根据自查情况,各学院填写《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件1),机关各部处、各单位填写《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见附件2)。责任制报告、自查表、有关文件材料请按规定时间交到行政南楼222室,联系人:林元新,联系电话:0591-22865580(兼传真),电子邮箱:jwc@fzu.edu.cn。以下附件可点击标题下载。
附件:
1.学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
2.机关部处和公共服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表
3.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的通知
4. 福州大学关于加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
中共福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