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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8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9-11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福大委〔2017〕37号)和《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8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批次巡察对象为建筑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二、巡察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巡察建筑学院党委

组  长:王巧萍

副组长:刘卫东

成  员:涂秀珍 谢碧云 张向宁 林  靖

(二)第二组巡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组  长:李文涛

副组长:冒乃岘 彭黛云

成  员:高  磐 陈伟斌 赵  鹏 张 亮

三、巡察时间

2018年9月17日-9月30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四、注意事项

请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