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办法(试行)》(福大委〔2017〕37号)和《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福州大学党委2018年第一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察对象
根据巡察工作全面覆盖、分批次开展的原则,本批次巡察对象为建筑学院党委、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二、巡察组成人员
(一)第一组巡察建筑学院党委
组 长:王巧萍
副组长:刘卫东
成 员:涂秀珍 谢碧云 张向宁 林 靖
(二)第二组巡察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党委
组 长:李文涛
副组长:冒乃岘 彭黛云
成 员:高 磐 陈伟斌 赵 鹏 张 亮
三、巡察时间
2018年9月17日-9月30日,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巡察时间。
四、注意事项
请巡察组、被巡察单位按照《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大委〔2018〕27号)等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巡察前各项准备工作。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