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基资〔2018〕35号
为规范合同行为,防范合同风险,维护学校权益,按照《福州大学合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