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信办〔2019〕14号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构建信息化工作的沟通桥梁,促进我校信息化工作的高效快速发展,建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与全校各单位、各学院、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有机联系,特制定福州大学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福州大学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制度(试行)
2.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化专员责任单位安排表
福州大学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1
福州大学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构建信息化工作的沟通桥梁,促进我校信息化工作的高效快速发展,深化信息化服务,建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与全校各单位、各学院、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有机联系,特制定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制度。
第二条 信息办是全校信息化专项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要安排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信息化专员。同时,各单位应安排有计算机及相关专业基础的人员担任本单位信息化工作的信息化联络员,负责与信息办信息化专员保持联络沟通。
第三条 信息办信息化专员与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建立“一对一”的联络专用通道,及时便捷的有效沟通,促进全校信息化工作快速发展。
第四条 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的职责:
1.信息办信息化专员负责收集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报送的信息化工作有关问题,并交由信息办相关业务部门解决。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负责反馈信息办相关部门的专业建议和意见。
2.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负责搜集本单位信息化建设需求,撰写项目申请报告,报送给信息办信息化专员,信息化专员转至相关业务部门后,由业务分管领导组织论证后提出实施意见。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负责全程跟踪申请的建设项目,及时沟通和反馈。
3.信息化专员和联络员应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促进沟通与联络,协调和推进学校信息化工作,确保信息化问题或需求及时解决。
4.信息化专员和联络员应加强督促,以此促进各项信息化工作高效有序,确保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五条 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制度的工作处理流程:
1.各单位信息化联络员搜集并整理本单位信息化相关问题,信息办信息化专员接到问题后,及时转送给信息办相关业务部门,组织技术人员解答或解决。
2.各单位提出建设项目需求,需撰写项目建设申请报告,由本单位信息化联络员报送给信息办信息化专员。
3.信息办信息化专员接到各单位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后转给业务主管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安排专人(项目负责人)接收项目,信息办分管领导与项目业主单位领导沟通确认项目详情,并组织论证,提出实施意见。
4.通过论证准备实施的项目由信息办业务主管部门提交至主任办公会审议,会议根据本年度的预算及人员等情况最终决定是否实施或推迟实施。
5.通过最终审议的项目由分管领导负责安排项目负责人,会同业主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对建设项目实行全程管理,信息化专员与联络员负责督促项目实施。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
附件2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信息化专员责任单位安排表
信息化专员/联系电话 | 联络单位 |
卫西宁
(22866172) |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
廖彬
(22866177) | 党办/校办、组织部/党校、学生工作部(处)、科技处、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基建资产管理处 |
云桂桂
(22868582) | 研究生院、科技开发部、统战部/校友会、对外合作与交流处、保卫部/人武部、后勤管理处 |
赖伟堂
(22866879) | 招生考试中心、晋江科教园筹建工作办公室、海洋学院、档案馆 |
邱仕坦
(22868323) | 空间信息研究中心、测试中心、机电工程实践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审计处 |
简思远
(22866173) | 宣传部/文明办、共青团委员会、离退休工作部(处)、资产经营公司、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 |
林 瑾
(22868327) | 福州大学梅努斯国际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
陈龙龙
(22868910) | 图书馆、工会委员会、厦门工艺美术学院、石油化工学院 |
王晓明
(22866178) | 法学院、体育教学部、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 |
何珑
(22869023) |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软件学院、紫金矿业学院 |
林伟伟
(22868916) | 海外教育学院、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 、机械工程及自化学院 |
张珂
(22868327) | 应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
张僖
(22865255) | 化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