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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8-28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完善我校博士生培养制度,探索以较快速度培养高质量博士生途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20年8月28日


福州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博士生培养制度,探索以较快速度培养高质量博士生途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保证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称“直博生”)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管理

直接攻博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我校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招生单位可在相关一级学科内招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直博生接收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份,具体工作依照学校当年度推免接收文件执行。

原则上具有在研国家级科研项目且全职在校的省级及以上人才方可成为直博生导师。导师当年度招收博士生(含直博生)的数量应符合《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收博士研究生数量管理规定》。

二、培养管理

(一)学籍管理

直博生的学制一般为5~6年,具体学制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设置。直博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其学制基础上延长2年。若直博生在规定学制内不能完成学业,经培养单位审核同意,报研究生院审批可适当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但其自取得博士学籍起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

(二)学分及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理工类直博生在校修读的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余学科直博生在校修读的总学分不少于34学分。允许直博生提前修读或免修部分课程,具体由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提出,报研究生院审批。

2.课程设置

(1)公共学位课

a.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b.自然辩证法概论、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经典著作选读(二选一)

c.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  

d.英语   

e.专业英语   

(2)专业学位课

本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

(3)选修课程

直博生可选修本专业选修课程或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跨专业研究生课程。

(4)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作学术报告和听学术报告)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考核分流

直博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展考核工作,考核不通过者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淘汰分流。直博生在取得博士学籍3年内原则上不能提出退博转硕申请,若确需退博转硕者,须退还因直博资格获得的超出同年级同专业硕士生的各类奖助学金。

(四)奖助政策

直博生执行同年级同专业博士生的学费政策。直博生享受每人3万元新生奖学金,分两次分别在第一学期及第三学期注册报到后发放。其他奖助政策与同年级同专业博士生一致。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直博生不做硕士论文,不发给硕士毕业及学位证书,其毕业与学位授予条件与同年级同专业以其他招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生相同。

四、其他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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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8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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