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侧湖边码头修建改造工程已由学校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大学,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大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闽侯;
2.2.工程建设规模:预算价 326222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方亭一、方亭二、栈道、挖土方、围堰、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26222 元,K=7% ,发包价 305048
2.5.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6.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解: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①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④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⑤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6月30日至 2017年7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 30 分至11时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65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招标代理)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4日 15 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大学
地 址:福州市闽侯县
电 话:0591-22865865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榕北路52号3号楼7D单元
电话:13338401146、0591-87716190 传真: 0591-83345700
联系人:黄工、李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福建省明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帐 号:13002101040011631
用 途:福州大学行政北楼东侧湖边码头修建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