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收费单位:
为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规范票据管理,现通知如下:本年度票据领用核销工作按照往年惯例截止到12月25日,各收费单位应将已领用已开具和未开具的各类票据于25日前至计财处核销并缴回票据存根联及空白票据。
2016年票据领用从元旦开假后恢复正常。
个别单位如有特殊情况敬请提前联系计财处收费科,联系电话:22865267
计财处收费管理科
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