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经费综合预算申报工作,请机关各部处、各单位结合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工作重点以及各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申报2016年度经费预算,并于2015年12月25日前,将预算申报材料送校计财处综合预算科(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211室)。
联系电话:22865261
预算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的业务维持费按《福州大学校部机关预算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编报,人数以2015年12月工资归属关系为基数,并注明处级干部姓名及人数。
2、专项业务经费需逐项申报,根据学校经费综合预算安排,请各单位依据学校《福州大学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补充条例》规定,编制相关专项经费预算。届时,学校将统一安排时间,请各部处结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与工作目标,就本单位的本年度预算完成情况以及下年度专项经费的申报情况向学校校务会议进行汇报答辩。申报时,旧项目请注明项目编号,新增项目请在项目号中注明“新增”。
3、专项经费申报不包含高水平大学建设专项。
4、申报各类专项请附相关材料(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并注明经费预算编报依据,预算编报依据需细化。
5、2016年度有计划向上级部门申报财政专项的(不含科研经费),请报备计财处,以便预算追加。
6、预算申报表须请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一份Excel电子表格。邮箱:jcc2004@fzu.edu.cn
附件:2016年部门经费预算申请表
计财处
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