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2016-2017学年学生缴费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各单位及时通知学生。
一、2016—2017学年学生缴费项目及标准(见附表1、2)
二、在校本科生、研究生请于2016年8月22日前将应交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工行缴费卡,以便学校统一扣款。工行缴费卡如有变更,请及时到计财处收费管理科办理。
三、学费住宿费扣款成功后,缴费收据将统一发至各学院、各单位,计划财务处将在本处网页上发布领取缴费收据的通知,请学生及时领取并妥善保管,缴费收据作为办理退费、减免的凭据,遗失不补。
四、计财处收费管理科电话:22865267,办公地点:行政北楼东204室。
附表1:福州大学2016-2017学年本科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附表2:福州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收费项目及标准
计财处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