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财政厅印发的《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闽财行〔2016〕9号)转发给你们。自2016年5月1日起,请按照通知内容执行。 附件: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人员赴全国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