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各项经费的管理,根据中央及省里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福州大学国(境)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福州大学国(境)内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经2016年第24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执行。
附件: 《福州大学国(境)内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
《福州大学国(境)内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
福州大学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