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规范学校预算管理,请机关各部处、各单位根据需要,结合各部门工作实际,如需追加2016年经费预算,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预算追加申请报告送校计财处综合预算科(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212室)。
联系电话:22865261
预算追加申请相关要求:
1、申请预算追加的项目需为2016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急需追加的专项。
2、申请追加专项请附相关材料(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并注明经费预算编报依据。
3、预算追加的专项经费需在2016年年底前使用完毕,结余经费学校将依据当年预算、当年执行、结余收回的专项经费管理原则予以收回。
4、预算追加申请报告需请分管校领导、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计财处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