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为规范电子发票报销管理,避免电子发票重复报账,现将使用电子发票报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4月1日起电子发票在预约报账时应进行发票查验,发票查验流程见附表。
二、发票查验平台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超过1年的发票暂不进行查验。当日开具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三、发票采购方名称应填写福州大学,不要填写个人姓名(特殊业务除外)
四、在电子发票验真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林老师,电话:22865259
附件:电子发票验真流程
计划财务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