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2020年度省财政厅对财务决算的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学院、项目负责人,对照各自项目,按表格(表格已发相关部门)要求格式填报资金的使用进度与性质,并于2021年1月17日前反馈至计财处。项目明细请联系各业务部门。
计划财务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