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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州大学关于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0-15 浏览次数:

校部机关党工委,各学院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2010年第9次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福州大学关于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机构设置调整前后对比一览表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福州大学关于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福州大学关于深化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福大委〔200957号)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合理调整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和学校发展战略目标定位的要求,理顺关系,优化配置,科学组合,转变职能,强化管理,改进服务,提高质效,以更好地推进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目标的实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调控、适应发展的原则。机构设置调整要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深入调研、务实创新、统一筹划、动态调控,以适应学校今后一个时期改革建设与发展的需要。

2、坚持拓宽职能、精简高效的原则。机构设置调整必须以拓宽职能,提高履职能力,达到管理机构精简、管理人员精干、管理与服务水平、质量、效能有较大提升为目的。

3、坚持权责明晰、体系健全的原则。机构设置调整既要避免职能交叉重叠,又要避免出现管理空白与服务缺位,努力做到各机构之间权责明确,既相对独立又互为补充,形成一个体系健全的有机整体。

4、坚持简政放权、政学分离的原则。在机构设置调整和各机构职能、职责重新界定过程中,必须坚决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关于深化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及其配套文件的精神,通过简政放权,管理重心下移,明晰党政工群团等组织机构与学术型管理和服务机构权责,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步骤

根据省编委(闽委编〔200718号)文件精神和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调整后的校部机关机构总数控制在23个之内。具体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阶段(2010.62010.8

1、成立校编制管理委员会。加强对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管理与监督。

2、撤销机关党工委建制,减少管理层次。

3、成立怡山铜盘校区管委会,合并怡山铜盘两个校区管委会,精简人员,做到两个校区一套人马管理。

4、后勤集团实质性并入资产运营公司。以加快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提高后勤管理的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益。

5、成立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鉴于在完成大规模的校区基本建设任务后,学校的房产管理、维护和修缮的问题日益突出。基建办和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合并,以加强基建、房产管理、维护和修缮等一体化管理。

6、成立信息化建设办公室。下设信息化中心和网络中心,纳入学校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要求,信息化中心承担数字化校园和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升级改造和维护的职责,统一负责教务(本科和研究生教育)、政务、财务、人事、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数字图书馆等全校各单位的信息化规划、标准制定、经费预算和具体建设工作。上述各单位从事信息化工作的人员,业务上接受信息化中心指导。网络中心主要做好全校网络系统的建设与管理服务工作。

7、成立档案馆。根据学校发展和上级要求,决定增设档案馆,以提高学校整体的档案、相关资料的存储和管理水平。档案馆挂靠校办公室。

8、机电工程实践中心独立建制。为强化教学功能和对外开放、开发能力,理顺内部管理,机电工程实践中心作为独立设置机构,纳入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阶段(2010.92010.12

1、成立科学技术与产业研究院。将科技处、社科处和科技开发部等单位的功能合并运作,充分发挥其统筹规划、整体协同效应,提高纵、横向项目运作能力,提升学校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社会服务的整体水平、质量、效益和贡献度。

2、成立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与“211”办合署办公,统筹做好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211工程”等学科建设的规划与管理(高教所挂靠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

3、独立设置研究生院。原“211”办的职能与研究院(筹)分离,以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学位点建设。

4、人武部与保卫部合署办公。人武部从学生工作部中分离出来,与保卫部合署办公,加强武装和保卫工作。

5、成立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处。把外事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校友会的职能整合在一起,以拓展境内外、校内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6、成立继续教育管理处。合并教育培训处与继续教育学院的继续教育培训管理职能,避免职能交叉重叠。

7、适时撤销产业管理处。在分类解决好现有校办企业遗留问题后,产业管理处职能并入资产运营公司。

三、组织领导与基本要求

1、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做好校部机关机构设置调整是贯彻落实《福州大学关于深化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重要步骤,学校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来加强对机构设置调整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校长担任,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处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办公室。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高等学校校内机构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办公室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调整方案,周密开展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努力使调整工作能够在科学划分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基础上,实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配置优化、组合科学、功能齐备,管理服务水平、质量和效益大幅度提升。

3、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机构改革必然牵涉到各方面的利益,学校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制定与机构设置调整工作相配套的干部人事工作方案与之相衔接,以保证机构设置调整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相关部处要从学校发展的全局出发,积极参与、大力推进这次机构设置调整工作,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教职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4、严格制度,规范管理。凡涉及校内机构设置、调整的问题,必须严格遵照《福州大学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福大委〔201016号)文件精神执行。

附件:

机构设置调整前后对比一览表

现有机构设置

调整后机构设置

党群系统

党群系统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友会

1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档案馆、信访办)

2

纪委、监察审计处

2

纪委、监察审计处

3

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工委

3

组织部、党校

4

宣传部、文明办

4

宣传部、文明办、 [学报编辑部(哲社版)、校电台、新闻中心]

5

统战部

5

统战部

6

学生工作部(处)、人武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6

学生工作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

7

保卫部

7

保卫部、人武部

8

8

9

9

行政系统

行政系统

1

发展规划办公室

1

教务处(注册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

研究生院(筹)、 211

2

研究生院

3

教务处(注册中心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

科学技术与产业研究院 [学报编辑部(自然版)]

4

科技处

4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建设办公室(高教所)

5

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处

5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6

教育培训管理处

6

离退休工作处

7

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7

计财处

8

离退休工作处

8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9

计财处

9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

10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10

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处

11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11

产业管理处

12

基建办公室

12

继续教育管理处

13

产业管理处

13

怡山铜盘校区管委会

14

外事办、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公共服务机构

15

怡山校区管委会

1

图书馆

16

铜盘校区管委会

2

体育教学部

直属单位

3

测试中心

1

科技开发部

4

机电工程实践中心

2

图书馆

5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3

体育教学部

4

测试中心

5

后勤服务与发展集团

资产运营公司(后勤服务与发展集团)

6

资产运营公司

7

福州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

8

机电工程实践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