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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福建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3-26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接福建省药品检验所来文《关于征集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的通知》(闽药检办〔2013〕68号),现面向全省遴选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库入库专家,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省药品检验所报评委会评议、审定后,入选专家库参与相关工作。现就我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条件 (一)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 (二)能够遵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熟悉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发展的情况,有具体领域(专业)工作经验或在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从业经验; (三)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龄原则上限制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相关工作。 (五)无不良从业、违法违纪记录。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福建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申请(推荐)表》(详见附件1“推荐单位审查意见”处留空待人事处处理;“申请人申明”处需填写“本人保证提交的申请表格及相应证明材料内容属实,特此申明”,并本人签名) 3、申请人在医疗器械产品具体领域(专业)工作经验或在我省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监管部门从业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申请表》中有涉及的申请人咨询、评审工作经历、相关学术组织任职、所获奖励、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推荐流程 请相关学院(单位)严格按照专家库人选条件的要求,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推荐人选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审核后推荐有关主管部门评议。 请相关学院于2月20日前将本单位拟推荐人选的《福建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申请(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粘贴好照片),相关申请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一式一份(领导签字、加盖公章)上报人事处师资科,《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请同时发送:rscgx@fzu.edu.cn。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 1、《福建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审核与预评价专家申请(推荐)表》 人事处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