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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福建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推荐人选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1-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征集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推荐人选的通知》(闽公局文〔2014〕56号)的来函,为加强我省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适应新形势下公务员培训工作需要,福建省公务员局决定建立全省公务员教育培训师资库。现就我校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学科专业范围
(一)政治理论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
(二)政策法规类。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和重要精神等。
(三)行为规范类。包括理想信念、作风建设、职业道德、依法行政、反腐倡廉等。
(四)业务知识类。包括经济、文化、科技、生态、社会管理、外交、国防等方面的业务知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公文写作与处理、调查研究方法、沟通协调、角色转换与心理调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安全保密、公务礼仪等。
(五)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类。包括哲学、文学、艺术、历史、外语、计算机、医疗保健、心理健康等。
(六)其它类。包括国情省情和形势教育,两岸经贸文化关系,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重要学术理论,以及其它学术探索领域等。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热心公务员教育培训事业,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所教授学科前沿的最新动态,在专业领域有一定权威和影响力,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组织教学;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能够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启发引导干部解决现实问题;
(五)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特别优秀的人选不受此项限制;
(六)年龄一般在65岁以下(两院院士年龄不限,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者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可放宽年龄),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培训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师资库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1份、《福建省公务员培训师资库推荐人选登记表》一式2份(1份在表格最后一栏加盖学院公章,另1份留待人事处处理,请双面打印);
(二)申报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
四、推荐流程
请相关学院(单位)在个人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遴选条件的要求,初审申报材料后上报校人事处,校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后报送至省公务员局。
请于11月20日前将本学院(单位)拟推荐人选的汇总表、登记表,有关证明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请发送至:
rscwhs@fzu.edu.cn
。
联系人:吴红珊 牛风蕊
联系电话:22865283。
附件:
福建省公务员局培训师资库推荐人选申报表格
人事处
2014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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