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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1-14
浏览次数:
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校部机关效能建设,特制订《福州大学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经校长办公会议(2014年
▪
第12次)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福 州 大 学
2014
年11月12日
福州大学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意识,加强校部机关效能建设,根据《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和《福州大学关于印发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46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范围
考核对象为校部机关各部处,分为两大类:
(一)党群综合管理类
(10个部门)
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审处)、组织部(党校)、宣传部(文明办)、统战部(校友会)、保卫部(人武部)、学生工作部(处)、离退休干部工作部(处)、校工会、校团委
(二)行政管理服务类
(12个部门)
发展规划与“211工程”办公室、教务处、研究生院、科技处、社科处、科技开发部、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怡山铜盘校区管委会
二、考核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原则;坚持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严格标准,认真负责原则;坚持注重实绩,校内公认原则;坚持奖优罚劣,持续改进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福州大学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主要是考核校部机关各部处
贯彻落实国家、福建省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
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中所取得的职务业绩。
五、考核方法
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
考核总分计算公式:
绩效考核得分=指标考核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
(一)指标考核(满分100分)
根据各部门的工作特点,设置“工作实绩”、“改革创新”、“自身建设”等三个一级指标(具体二级指标、分值比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工作实绩”、“改革创新”、“自身建设”分值分别占65%、15%、20%。“工作实绩”、“改革创新”以及“自身建设”中的机关效能由全体校领导、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机关各部处负责人负责综合考评,其中:校领导评议成绩占20%、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评议成绩占40%、学院党政领导班子评议成绩25%、机关各部处负责人评议成绩占15%。“自身建设”中的“部门(个人)奖惩情况”项目,根据部门(个人)奖惩情况认定办法(详见附件2),另行组织实施。
(二)公众评议(满分100分)
学校委托福州大学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公众评议,以调查表方式向各学院师生代表、特定管理或服务对象调查、了解机关各部处工作情况,评议办法详见附件3。
六、考核等级及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
考核成绩及等级确定
校部机关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设置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根据两类部门的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别排序确定考核等级:
党群综合管理类考核成绩1~3名为优秀,4名以后为合格(60分以下的部门为不合格)。
行政管理服务类考核成绩1~4名为优秀,5名以后为合格(60分以下的部门为不合格)。
2.
年终绩效考核奖励发放
(1)
由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综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考核等级并排序,核算校部机关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奖励额度,其中考核等级为优秀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总量为职务业绩奖励总量的20%、扣除优秀等级部门的职务业绩奖励总量余额为考核等级为合格的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总量、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部门不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2)
各部门根据学校拟拨付的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总量、部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级和工作表现情况,制定部门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奖励标准应适当拉开差距,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发放,其中: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应比本部门同职级考核合格的人员高10%,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工作人员不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励。
(3)各部门工作人员年终绩效考核奖励标准,须经部门会议研究,报人事处审核后,由计划财务处发放。
七、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认真对待绩效考核工作。机关各部门要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评委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评价校部机关各部处的工作情况。对弄虚作假及其他违纪行为,情节较轻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1.2014
年9月,召开福州大学校部机关主要负责人会议,征求方案有关意见或建议,部署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2.2014
年11月,公布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方案;
3.2014
年12月31日前各部门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及自评材料,并做好PPT汇报准备。
4.2014
年12月31日前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组织开展公众评议工作。
5.2015
年1月召开校部机关各部处工作汇报会,全体校领导、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处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听取机关各部处PPT汇报。
6.2015
年1月完成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完成部门(个人)奖惩情况评议与统计工作。
7.2015
年1月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指标考核、公众评议等两项考核成绩,统计校部机关各部门考核成绩,评定各部门考核等级。
8.2015
年1月校实施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对各部处2014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定。
9.2015
年1月校绩效考核工作小组向各部处反馈考核意见,并在校内进行公布。
九、有关说明
1.
校特邀监察员全程参与校部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2.
机关各部处工作汇报采取PPT形式,时间为8分钟。
3.
本方案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4.
本方案由校部机关2014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度校部机关指标考核体系
2.
校部机关部门(个人)奖惩情况认定办法
3.2014
年度校部机关各部门公众评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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