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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院职务业绩奖励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核对统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03-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做好学院职务业绩奖励工资拨付工作,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及“出国留学、在职读博减免工作量”统计表将由人事处分别下达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就做好核对统计工作,并于2016年3月8日前将核对后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版发到rscwhs@fzu.edu.cn。现将核对统计要求说明如下:

一、统计期限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1.2014年12月31日学院博士数及名单(《福州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量分值表》(以下统称“表格”)中的2014年博士数);

2.2015年12月31日学院博士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5年博士数);

3.2014年12月31学院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4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

4.2015年12月31日学院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5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

5.2014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数;

6.2015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数;

7.2015年在职读博减免工作量汇总;

8.2015年出国留学减免工作量汇总(2015年10月1日之后向学校提交出国申请的教师纳入2016年统计

);

9.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

10.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在2015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表中打勾备注,并统计人数)。

三、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计算方法

项目

师资队伍结构优化

具有博士学位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1)

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2)

分值

15×R1×100

30×R2×100

说明:R1=(B2/Q2-B1/Q1)×100%,R2=(H2/Q2-H1/Q1)×100%;B2代表当年度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B1代表上一年度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H2代表当年度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数,H1代表上一年度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数,Q2代表当年度专任教师数,Q1代表上一年度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包含教学、科研岗位上的人员,统计时间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

人事处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