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学院职务业绩奖励工资拨付工作,“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及“出国留学、在职读博减免工作量”统计表将由人事处分别下达给各学院,请各学院认真就做好核对统计工作,并于2016年3月8日前将核对后的纸质版(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表格电子版发到rscwhs@fzu.edu.cn。现将核对统计要求说明如下:
一、统计期限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统计内容
1.2014年12月31日学院博士数及名单(《福州大学人才队伍建设工作量分值表》(以下统称“表格”)中的2014年博士数);
2.2015年12月31日学院博士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5年博士数);
3.2014年12月31学院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4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
4.2015年12月31日学院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及名单(表格中的2015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数);
5.2014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数;
6.2015年12月31日专任教师数;
7.2015年在职读博减免工作量汇总;
8.2015年出国留学减免工作量汇总(2015年10月1日之后向学校提交出国申请的教师纳入2016年统计
);
9.“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
10.一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人员(在2015年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表中打勾备注,并统计人数)。
三、师资队伍结构优化分值计算方法
项目 | 师资队伍结构优化 |
具有博士学位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1) | 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师资队伍增长率(R2) |
分值 | 15×R1×100 | 30×R2×100 |
说明:R1=(B2/Q2-B1/Q1)×100%,R2=(H2/Q2-H1/Q1)×100%;B2代表当年度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B1代表上一年度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H2代表当年度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数,H1代表上一年度具有半年以上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数,Q2代表当年度专任教师数,Q1代表上一年度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包含教学、科研岗位上的人员,统计时间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
人事处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