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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骨干教师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职锻炼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1-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与福州大学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学校服务福州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推动福州大学与福州市属高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合作与交流,学校拟选派若干名优秀骨干教师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挂职,支持对方院校开展专业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现将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计算机、汽车工程、化工(工业分析)等相关专业。

二、推荐人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 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教师;

3.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

三、挂职岗位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计算机系、机电工程系(汽车工程专业)、化学与生物工程系(工业分析专业)副主任。

四、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及支持措施

(一)牵头开展相关专业建设,指导培养教学团队、指导科研工作(课题、论文)、指导实训室建设、讲学讲座等帮扶促进专业人才成长。

(二)要求每年到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仓山校区或旗山校区。

(三)挂职期限暂定两年。

(四)挂职干部享受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内绩效津贴、岗位责任津贴、年终奖励金等各项待遇。

(五)承担专业建设、科研具体任务,按实际工作完成情况,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年终一次性发放奖励津贴。完成具体任务奖励性津贴为每年10万元,超额超标准完成按实际情况提高奖励标准。具体任务如下:

1.指导专业建设:指导和参与完成所在系的专业建设和发展规划,提高专业办学水平。根据办学专业发展方向,指导本专业教学科研团队建设。

2.指导科研工作:指导、带领培养团队成员成功申报省级课题至少1项(闽江师专教师作为课题主持人),在聘期或三年内顺利结题。推荐吸收培养团队成员参与导师本人或福大其他相关课题研究。每年指导、带领培养团队成员发表国内核心期刊2篇以上(闽江师专教师作为第一作者)。

3.指导师资队伍建设:指导提升专业教师的业务能力水平,每年为教师开展相关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学术讲座不少于10个小时。为学校本专业教师参与福大教学科研项目、听课观摩等业务进修学习提供机会平台渠道。指导本专业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

4.指导实训室建设:指导帮助和实施专业实训室的规划建设与提升工作。

五、学校支持措施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经学校批准赴外单位挂职人员,在批准的期限内其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及岗位考核奖照常发放,职务业绩奖励由学院根据其实际情况发放。

选派工作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学校选拔、用人单位考核审定的程序进行。如有意向,请将《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3份),于1月6日前交至人事处行政北楼东217,电子版发送至yjqing9706@126.com。

联系人:余娟清           联系电话: 22865284

附件:1.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

组织部   人事处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