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教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13]83号)、《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福大职聘[2014]29号)等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新岗位见习期满,可以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根据我校近几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目前仍有部分人员尚未办理定级手续。现开展集中受理部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部分海外引进人员,来校时因直评需要未定级,在直评规定期限内未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按规定应补充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此次海外引进人员补定级主要包含2014年及以前来校人员。
(二)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出现校内岗位调整(即转岗人员),造成现岗位与原专业技术职务系列不一致的,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聘任现工作岗位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1.获得博士学位,在新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个月,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现工作岗位相应系列中级职务。
2.获得硕士学位,在新工作岗位见习期满3个月,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现工作岗位相应系列初级职务。
3.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在新工作岗位见习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可申请聘任现工作岗位相应系列初级职务。
二、申报材料
1.个人填写《福州大学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2.最高学历学位复印件各一份;
3.转岗文复印件一份(仅限转岗人员提供)。
三、其他事项
请相关人员及时根据通知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在单位,由单位签署明确的聘任意见,统一于2017年1月9日之前提交至校聘任委员会办公室。
今后若有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人员,请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于每月上旬交至校人事处聘任办,我办将此项申请与新进人员的转正定级手续一并办理。
联系电话:22865285;联系人:王彩定,张亮
附件:《福州大学新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校人事处
2017 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