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人事人才
  首页   校务工作   人事人才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4-1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弘扬新中国成立以来涌现的教育名家大师的深邃思想、高尚精神和先进事迹,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中国教育学会、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报刊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单位联合组织新中国教师名家大师推选活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11号)要求,现将学校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选条件

共推选100名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含部分已故者),从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育领域做出卓越贡献的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中产生。

1.心系民族命运,饱含赤诚的爱国情怀和教育情怀,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品行高洁,充满大爱,是社会道德的模范。

3.教育思想丰富,理论建树丰硕,创新意识强,有教育界广泛认可的代表作,对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的教育理论、实践产生了重要影响。或致力构建中国当代教育思想理论体系,对夯实理论基础、完善学科体系贡献很大;或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了自己鲜明独特的教学理念、教学风格和教学特色,带出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培养出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或直面教育重大现实问题,办学治校成就突出,引领和带动了区域乃至全国教育改革发展。

4.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在社会上享有崇高声誉、具有深远影响力,受到教育界人士拥戴和人民群众认可。

二、推选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本着严肃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审核和评选,确定候选人。对候选人教育理论建树、实践成果及主要事迹等情况进行媒体公示,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公众监督,于4月21日17:00前将纸质材料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rscwhs@f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

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1.《学院(单位)推选工作情况报告》一式1份(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1)

3.《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一式2份(附件2)

人事处联系人:吴红珊,陈育芳    联系电话:22865283

                                              人事处

                                                2017年4月19日

附件:

1.《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汇总表》

2.《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人选推荐表》

3.《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中国教育名家大师推选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师〔201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