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转发给你们,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新的体检标准及办法,原有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请点击下载):
1.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2.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3.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人事处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