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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暨福州大学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2-11-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省教育厅、财政厅也即将启动开展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我校决定启动开展福建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我校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任务,促进我校和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类别
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外语非通用语种等学科专业)、哲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的学院,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学院学生实习实践的基地建设项目。
三、建设方式
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应依托政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委员会等法律实务部门共同建设。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政府职能部门、监管机构、行业协会组织、社区及经济发展试验区等共同建设。理科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以及其他部门的野外台站、观测中心、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等共同建设。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依托大型企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共同建设,重点开展工程实践类教育。
实践教育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学院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学院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选择,应避免与已立项部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合作单位重复
四、建设条件
(一)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校企双方应签署有正式合作协议。建设实践基地的企事业单位应在行业领域具有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具有承担大学生实践教学任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条件。
(二)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具有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
(三)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我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共同组成,师资力量能够满足实践基地的教学需求。
(四)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有科学可行的建设方案,建设思路清晰,教学任务明确,管理有保障。
(五)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应建有开放共享机制,除承担共建高校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向全国其他高校开放。
五、建设数量及推荐限额
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国家、省、校三级。实践基地建设周期至2020年,分期实施,首批至2015年。2012-2015年,教育部安排福建省国家级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指标13个,福建省拟立项建设150个省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我校推荐限额为10个。福建省将从省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中一次性择优遴选向教育部推荐
我校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校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计划首批建设20个。各学院至少申报1个校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已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均应申报(已获批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不重复申报,可另外申报共建实践基地);鼓励准备实施“卓越计划”的专业积极申报。
六、申报办法
请各学院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根据文件精神和要求,与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一起拟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根据专业的培养方案和培养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申报学院尽量站在学校角度把有关保障措施结合申报材料写进建设方案,具体应包括工作现状、建设思路、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七、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应包括汇总名单、建设方案和校企合作协议书。
因时间紧迫,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校企合作协议书和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表(见附件)各一式二份请务必于11月23日上午9点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并将校企合作协议书扫描件、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方案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发送至jwcsjk@fzu.edu.cn。
附件1:
附件1:福建省高等学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汇总表 请点击upload/file/20121114103332570.doc下载
2: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预通知》 请点击upload/file/2012111410341628.doc下载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