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211工程”三期七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创新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项目、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需进行年度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建设项目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要求,按照2012年度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3),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学科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年度总结和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省教育厅将把各校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情况作为新一轮重点建设高校建设专项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