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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省商务厅电子商务课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12-0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4年度省商务厅电子商务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筹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课题组组成人员的专业结构应合理,符合课题研究需要。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申请。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的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此条件的,须有两名同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三)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四)课题组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注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注重提出有针对性的结论,反对脱离福建商务实际、脱离深度调查分析的空洞研究。材料及分析要真要实:真,就是要贴近本省实际,摆真情,说真话;实,就是要求材料选择要精,具有典型性,能够突出反映产业发展现状,切忌简单堆彻。对策建议要管用能用:管用,就是有助于解决实际问题;能用,就是具有可操作性,拿来就能指导实践工作。
(五)课题组承担课题研究,应按要求提交完整的课题研究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该成果版权归福建省商务厅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包括
1.《福建省电子商务课题研究申请书》;
2.课题负责人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材料或证明;
3.其他能够证明课题组研究能力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kchrf@fzu.edu.cn,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至社科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24)。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A4纸、简装)成册。
三、 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 其他
(一)申报者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课题申报单位经评审确定为课题承担单位的,应当与省商务厅签订委托协议,并由省商务厅给予原则上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补助。
联系人:黄瑞枫 联系电话:22865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