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省社科规划办今年将对2009年、2010年两个年度立项、至今尚未结项的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校2009年、2010年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见附件1。
二、申请结项所需材料: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3年版)(附件2)一式2份。《鉴定结项审批书》中经费决算一栏须经校计财处、监审处审核并盖章。
2、按照附件3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要求装订的结项材料一式2份。
3、三位高职称同行专家(本校最多一位)填写的《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须装订在结项材料中)。具体表格见附件4-6,请根据课题最终成果形式选择对应的《专家鉴定意见表》。
4、上述结项材料电子文档请发送至:fjghb2012@163.com。
三、其他事宜
1、以上项目需在2015年10月30日前办理项目结项手续,对于未按期提交结项材料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予以撤项。对撤项的项目不再拨付预留经费,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2、请相关单位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的结项工作。
3、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1:我校2009年、2010年立项且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2、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
附件3、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封面、目录
附件4、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研究报告类)
附件5、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专著类)
附件6、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专家鉴定意见表(论文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