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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度博士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对象名单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1-04 浏览次数:

校研[2016]61号

各有关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博士研究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福大研〔2011〕73号)及《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博士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研〔2016〕46号)的精神和要求,由各有关学院组织申报及推荐,经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进行通讯评议和现场答辩评审,并经过公示环节,现确定   

蓝志安等12位博士生入选2016年度福州大学博士生科技创新专项基金资助对象,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导师

1

161310026

蓝志安

物理化学

付贤智/王心晨

2

151110001

陈叶鸿

物理电子学

郑仕标

3

161310027

李少海

物理化学

徐艺军

4

161310020

潘志明

物理化学

付贤智/王心晨

5

161310011

舒  健

分析化学

唐点平

6

161310034

宋玉洁

物理化学

吴棱

7

161310043

郑  成

新能源材料

魏明灯

8

161110002

冉  杜

物理电子学

夏岩

9

161310031

卢康强

物理化学

徐艺军

10

160410002

严仲毅

化学工程

郑辉东

11

161310010

邱桢丽

分析化学

唐点平

12

161110016

王美雅

通信与信息系统

徐涵秋

以上入选资助对象的博士生,从入选当月起至毕业时间为止(不超过福州大学全日制博士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学校按规定提供专项资助。资助对象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无法完成承诺目标的,按承诺书约定条款执行。

研究生院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