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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5-2016年进展情况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6-11-03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精神,经商研究生司,教育部高教司决定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2015-2016年进展情况调查。请参与教育部卓越计划试点的各专业认真总结两年来工作进展情况,将附件1(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亦可只写主要措施、亮点、成效并附上显著性成果和代表性政策文件或其他代表性的案例等)、附件2和附件3表格于11月15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教研科邮箱jykfzu.edu.cn,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联系人:黄少钦,电话:22866859。

涉及专业名单如下:化学工程与工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

卓越计划研究生专业的进展情况报送请询研究院。

附件1: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进展报告(2015-2016年)内容框架

附件2: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基本数据统计表

附件3: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经费统计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

附件1,请点击:upload/file/201611315150568.doc

附件2,请点击:upload/file/20161131516868.xlsx

附件3,请点击:upload/file/201611315164382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