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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校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9-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经专家评审,我处确定了25项2017年度校科技发展基金拟立项项目(详见附件1),现将后期立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立项项目负责人须填报《资助协议书》(附件2)一式3份,于2017年9月30日前上报校社科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受资助资格。

2、《资助协议书》签订后将予以正式立项。项目负责人须按照《资助协议书》中确定的“目标任务与结项要求”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项目论证工作,为申报2018年国家基金项目打好基础。

3、我处将于2018年1月上旬开展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项目论证工作的开展情况。届时,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关课题论证征询专家意见的证明材料。

4、请各学院科研秘书通知本单位拟立项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资助协议书》的填报工作。

5、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电话:22865051。

附件1:2017年度校科技发展基金拟立项项目清单

附件2:资助协议书

校社科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