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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7年度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7-09-19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艺术科学规划办的通知,现就我校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2017年度课题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7年度我校在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清单如下:

(1)城市公共空间环境设施综合评价与规划控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3CB119,项目负责人:杨建华(建筑学院);

(2)闽北地域文化与地域建筑形式语言研究,项目批准号:14BG070,项目负责人:柯培雄(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3)中国锡器工艺文化及其艺术活态化传承研究,项目批准号:14CG134,项目负责人:耿孝臣(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4)海丝文化视角下的闽南“非遗”渔女服饰研究,项目批准号:15BG104,项目负责人:卢新燕(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5)明代工艺美术的域外交流,项目批准号:16BG097,项目负责人:张健(厦门工艺美术学院)。

2、项目负责人须填报《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附件1)一式3份,于2017年9月27日前上报校社科处。《年度检查表》中“经费使用情况”栏目下的“经费开支情况”须根据实际开支填写,并送校计财处审核盖章。

3、如有申请延期结项等需变更的事项须另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一式3份。

4、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

附件1: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年度检查表

附件2: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校社科处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