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管理
  首页   校务工作   学生管理

关于旗山校区2013级新生落户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旗山校区2013级新生户口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请各学院在928日前将需要办理落户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的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花名册送往保卫部户籍办公室(行政南楼102室,联系:江老师 22866091),有关落户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1.学生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写明至县、市级。
2.迁移证背面须写上学生父母亲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身高。
3.学生花名册上必须盖上学院的公章(学生花名册上必须体现序号、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一式两份。
4.各学院新生辅导员送以上材料时请带上电子档花名册。 附件:新生落户花名册格式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3916 附件: 辅导员: 联系方式:
2013级新生落户花名册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