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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旗山校区2013级新生落户的通知
信息来源:
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17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旗山校区
2013
级新生户口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请各学院在
9
月
28
日前将需要办理落户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的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花名册送往保卫部户籍办公室(行政南楼
102
室,联系:江老师
22866091
),有关落户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1.
学生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写明至县、市级。
2.
迁移证背面须写上学生父母亲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身高。
3.
学生花名册上必须盖上学院的公章(学生花名册上必须体现序号、学院、学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一式两份。
4.
各学院新生辅导员送以上材料时请带上电子档花名册。
附件:新生落户花名册格式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3
年
9
月
16
日
附件:
辅导员: 联系方式:
2013级新生落户花名册
序号
学院
学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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