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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9-17 浏览次数:

福大学〔2013〕58号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3年“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资助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2.资助标准: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共100名。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3.诚信感恩、品行端正,不隐瞒家庭经济变化和外来资助情况,参评当年没有获得过其他各类大额资助(单项一次性资助3000元及以上)。
4.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三、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凡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均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并登录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填写并递交《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院审核。学院结合学校下达的名额指标,福州大学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http://swms.fzu.edu.cn/index.html)进行审核,提出本学院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无疑义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公示。
4.报省慈善总会、兴业银行审批。
5.助学金发放。经审批后统一由兴业银行向学生本人发放兴业银行银联卡。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推荐审核工作。
2.2012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今年将继续给予推荐资助,如需更换人员,优先从特困新生中予以推荐确定。
3.受助学生在每学年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写出学习和思想情况小结,于每年5月底前由学校汇总,送省慈善总会转兴业银行备案。
五、材料上报时间
各学院将有关材料(申请者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申请表、花名册)于2013年9月25日之前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zzglzx@fzu.edu.cn邮箱,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受助资格。
附件:1.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2.2013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3.2013年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福 州 大 学
2013年9月12


附件1
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申请表
学校:福州大学
贴相片
出生年月
家庭人口
家庭年收入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家庭
主要
成员
工 作 单 位
职业(职务)
学习
成绩
综合成绩排名(年级或专业)
2012-2013学年
/
学生本人签名:
学院评议
意见
学院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学校
意见
学生处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省 慈 善
总会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兴业银行
意见
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
填表说明:1.请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否则将不列为侯选资助学生;2.学校意见主要是针对学生是
否贫困、学习成绩、品行及家庭等情况;3.提交申请的学生必须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4.将个人一寸照片粘贴照片处;5.本表需交一式两份。


附件2
2013年福州大学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受助学生花名册
序号
学院
姓名
性别
专业
学号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何时入学
籍贯
备注


附件3
2013年“兴业银行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代码
在校生人数
分配名额
备注
1
0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1650
6
 
2
02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
1312
6
 
3
03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282
10
 
4
04
化学化工学院
1172
5
 
5
05
土木工程学院
2012
9
 
6
06
环境与资源学院
770
3
 
7
07
管理学院
2958
12
 
8
08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669
3
 
9
09
外国语学院
703
3
 
10
11
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
2107
9
 
11
14
八方物流学院
345
1
 
12
15
建筑学院
713
3
 
13
16
紫金矿业学院
601
2
 
14
17
工艺美术学院
2712
10
 
15
18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586
2
 
16
19
法学院
622
3
 
17
23
公共管理学院
563
2
 
18
25
海洋学院
469
2
 
19
26
应用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
819
4
仅本科
20
29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874
5
 
合 计
23939
100
 
—————————————————————————————
福州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