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有关单位:
2014年期末寒假和春节将至,为切实强化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让广大师生员工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假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我校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最近,全国一些地方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群众聚集*件,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下发了多份关于要求加强安全生生产和管理的重要文件。校园是人员密集场所,期末寒假和春节也是安全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扎实做好安全工作。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把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做好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人管,不留死角,不埋隐患,不留漏洞。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期末及寒假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放假前在本单位内部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部署会议,部署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安全工作。对因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失职渎职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在师生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在期末寒假前,各单位要通过安全知识讲座、校园网络、宣传栏、墙报、年段会、班会以及单位内部会议等各种形式,对每一个年级、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每一位教职员工进行一次认真有效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防火、防盗、防扒、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自然灾害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一要注意消防安全。冬季气候干燥,天气寒冷,用电负荷大,是各类火灾多发季节。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员工注意消防安全,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传统的民间娱乐活动,要切实做好这方面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观念。二要注意交通安全。寒假及春节期间,正是春运高峰期,也是师生返家、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比较集中的时期。各单位要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教育师生注意外出交通安全,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乘坐无牌、无证、超载等车辆和船只。三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年关将至,是“抢年”案件多发时期。各单位要教育师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提高自身的保护意识,防范各类“抢年“案件;当前诈骗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诈骗分子手法不断翻新,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欺瞒性,很容易使人受骗上当。各单位要教育师生时时提高警惕,注意防范电信、网络、手机短信、邮包、QQ等各类诈骗。
三、强化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针对期末和寒假、春节期间安全工作特点,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在放假前必须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用电用气、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和综合整治。寒假期间停止使用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微机室、食堂和学生宿舍等涉电设施、设备要及时切断电源,要加强危化物品、实验室、贵重物品存放室的管理和看护,防止发生意外。二是开展公共场所排查。要组织力量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整治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场所,保证各类设施设备齐全完好,应急疏散通道畅通。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要加强动态监管,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三是开展在建工地和大型集体活动排查。要加强对校园内在建施工场地、人员、脚手架、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责任到人。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严防事故发生。要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监管,寒假、春节期间,原则上不举行大型集体活动,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四、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校园安全
各学院、学生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寒假离校学生的情况和去向,注意了解留校学生的活动情况。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加强指导管理。要加强单位内部安保工作,对重要财产、资料和设施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保卫部门要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无故进入校园,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要加强活动管理工作。春节期间,一般不组织学生进行大型活动,若需要举行活动,各单位须事先按规定报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各单位组织师生开展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要按照“谁组织,谁负责”和“小型、就近”的原则。开展活动前要制定好周密的计划和应急预案,活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值班工作。各单位要安排好春节和寒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节日值(带)班制度,切实加强节假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带班领导在节假日期间,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快速反映,稳妥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同时要立即向学校总值班室(旗山校区山南行政楼122,学校总值班室电话:22866316)及保卫部值班室报告(保卫部旗山校区值班电话:22866110、22865110;保卫部怡山校区值班电话:83719028)。
请各单位将寒假期间值班表与联系方式于1月25日前报校长办公室(钟英雄:22865013;22866316@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15室)、保卫部(谢善建:22866089;bwb@fzu.edu.cn;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室)。寒假期间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22室,电话:22866316。
校保卫部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