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生管理
  首页   校务工作   学生管理

福州大学关于开展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评建及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2-10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关于实施学生创新创业引领计划(2014~2017)的通知》福大委201434号)和《福州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福大委20151号)文件精神,为依托专业优势建设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或创客空间),鼓励有关单位将科研成果、科技发明、专利等转化为创业项目, 推动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不断上新台阶,从而创建我校由点及面(“学生创业团队--学院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学校创新创业苗圃--学校创业孵化基地--国家大学科技园加速器”)的网格化实践平台。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批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或创客空间)评建及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有关单位按照《福州大学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评分标准》(见附件1)填写自评分并撰写自查报告,学生工作部(处)将联合教务处、科技与产业发展中心、团委等部门对各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创客空间)进行评审。

2.各创新创业实验室自运行之日起,每半年向专业创新创业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经专业创新创业领导小组审阅后,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学生处)。

3.经评审,评选出“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并给予每个“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10000元的运行经费。

4.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学生可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符合条件者,学校优先给予相应的资助经费。

5.创新创业项目在创新创业实验室运行一年后,可根据《福州大学本科生奖励学分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奖励学分。

二、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

(一)培育内容

重点培育基于学科专业的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从入驻创新创业实验室的项目中,遴选出优秀的专业创新创业项目,在场地、经费、政策等方面进行重点扶持和推进,全面了解项目基本情况,帮助项目对接校内外创业导师,对项目开展进行实时跟踪,助力项目孵化、落地并走向市场。

(二)申请程序及奖励

学生填写《福州大学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请表》(附件3),经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给予每个项目3000元的培育经费,并优先考虑该项目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或众创空间。

请有关单位于2015年12月21日前,将自评表及自查报告、《福州大学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申报表》、《福州大学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chuangyefzu@qq.com,纸质版送至素质拓展中心406,联系人:齐老师,联系电话:22866523。

附件:1.福州大学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评分标准

2.福州大学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申报表

3.福州大学优秀专业创新创业培育项目申请表

福  州  大  学

2015年12月4日

一、十佳专业创新创业实验室

(一)建设要求

1.成立专业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创新创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实验室(创客空间)规划、建设及后期监管、创新创业(创客)团队审核、培养、推荐以及创新创业(创客)导师聘任等工作。

2.建立健全实验室管理制度。为保证实验室健康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制订相应的实验室管理条例,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实验室,形成监管、奖惩、退出机制,使其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努力将实验室(创客空间)建成具有较强研发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孵化平台。

3.完善创新创业保障机制。为实验室(创客空间)建设提供配套资金,加大场地、设备、家具等设施建设,完善专业创新创业(创客)信息平台或网络板块建设。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有优秀科研项目、有创新创业(创客)精神的专业教师担任创新创业实验室专业导师,聘请杰出的创业校友、企业经理人或知名创客担任创业导师,促进学生所学专业与创新创业活动结合。

5.推进专业创新创业(创客)教育。突出专业特色,将创新创业类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通过开展研讨会、访谈、讲座、科技竞赛以及创新创业(创客)实践等活动延展专业创新创业(创客)教育。充分宣传发动专业基础扎实、有志于创业的学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加入创新创业实验室(创客空间),组建有创新潜能的创业团队,成为专业创新创业的主力军。

(二

)评选及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