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宣传部(文明办)副主任科员等11个科级岗位在全校范围进行公开推荐,请你们做好宣传、动员和推荐工作。
一、选任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树立坚定信念、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选任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
二、选任职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具体如下:
1.提任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硕士毕业到校工作两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到校工作四年以上。
3.提任科级党务职务的,必须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
4.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科级岗位要求有两年以上基建工程管理工作经验,副高以上职称,建筑工程类等相关专业毕业。
5.对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挂职干部,各单位要注意优先考虑使用。
6.校内在编在岗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日期截至2013年4月30日。
四、选任工作办法
(一)机关部处科级岗位
在校内公开选拔,按照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工作程序、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进行,采取公开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选任工作基本程序
(1)公布职位和接受报名推荐,进行资格审查。在全校范围内公布职位,可以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或他人举荐,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福州大学科级职位公开推荐表”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推荐报名表交校党委组织部(旗山校区行政南楼319室),电子版同时发至组织部邮箱(
zzb@fzu.edu.cn)。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5月14日(星期二)12:00,联系电话:22866882。
(2)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组织干部考察组到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根据需要亦可采取笔试或面试等结构化考选方式,推荐产生岗位任职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经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组织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4)酝酿和讨论决定。拟任人选经充分酝酿后,提交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岗位与任职条件
被推荐对象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我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另外还需符合具体岗位任职条件。
(二)学院科级岗位
学院科级空缺岗位选任按《福州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规定》(福大委组〔2010〕3号,2010年1月14日印发) 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
1.学院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等程序形成初步拟任人选;学院党委组织考核组对拟任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任人选;经院内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上报材料应包括《福州大学学院科级干部任职审批表》、拟任人选考察材料等。
2.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复核,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科级干部
有关表格、考察材料填写规范等附件材料从校党委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
科级空缺岗位情况
单位 |
数量 |
单位 |
数量 |
宣传部(文明办) |
2 |
离退休处 |
1 |
人事处 |
1 |
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
1 |
保卫部(人武部) |
1 |
校友会(基金会) |
1 |
后勤基建资产管理处 |
1 |
化学化工学院 |
1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