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组〔2013〕10号
各二级党组织:
为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发现基层党建改革创新先进典型,交流基层党建改革创新经验,研究和探索基层党建改革创新规律,推进基层党建改革创新实践,总结基层党建创新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广基层党建改革创新实践最新成果,提高我校基层党建科学化水平,特举办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一、案例征集范围 案例征集活动要突出我校基层党的建设创新实践。凡是各单位基层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
反腐倡廉建设和
党内民主建设改革创新的案例都在征集范围。
二、案例征集标准 党建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应体现以下要求:
真实性。选送的案例要来源于各单位党的建设的真实实践探索,杜绝虚构和虚假现象的存在。
创新性。选送的案例要围绕新时期党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具有观念创新、工作创新或制度创新的性质。
实效性。案例所反映的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对本单位党的建设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得到了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认同。
典型性。选送案例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单位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案例体例要求
选送案例一般应包括如下要素:(1)背景与起因;(2)做法与经过;(3)成效与反响;(4)探讨与评论;(5)重要资料附录。
案例文本应当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正文字数在6000-8000字左右。
四、 案例提交办法 2013年活动期限为4月12日起到6月1日截止。
各单位至少应提交1-2个典型案例。提交时须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资料(有关图片、影像资料、媒体报道复印件)于2013年6月1日前提交至行政南楼317。
五、案例评审程序 校组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选出基层党建创新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和入选案例若干个。
1、专家评选:案例汇集完毕后,将由专家评审团对案例进行评审。
2、公示名单:评选结束后,名单在校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入选的,撤销其入选资格。
3、颁发证书:校组织部网站分别公布最佳案例、优秀案例和入选案例名单。对于获评案例将给予适当奖励并颁发证书。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