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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入库高校教师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3-04-17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 兹接闽委教办组[2013]8号文,省委组织部拟建立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现将遴选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入库高校教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高校教师组成和基本条件 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入库高校教师主要从高校专家学者、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中遴选担任,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和大政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关心、关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及“三农”工作,支持我省党员教育培训事业,能够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承担一定的教学任务,在理论、知识、能力、实用技术等方面对我省党员和基层干部进行教育培训; 3.党政干部和一线工作者应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代表性。 二、入库高校教师学科分类 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入库高校教师主要包括以下7个类型: 1.政治理论类: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党的建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和重要精神;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党的作风、党的纪律等。 2.经济发展类: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宏观经济管理、国有企业管理、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财政金融管理、区域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3.社会管理类:包括公共管理、领导方法与艺术、人力资源、民生建设、群众工作、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农村社区建设等。 4.技能素养类:包括实用技术、计算机、医疗保健、心理健康、创业就业技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 5.科技文化类:包括环保、农业、水利、畜牧、林业、规划、文学、艺术、语言、历史等。 6.先进模范类:包括各领域各行业的领军示范人物、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模人物等。 7.其它类。 三、师资入库程序 1.申报推荐。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高校党委为推荐单位进行推荐。 2.审核确定。省委教育工委对各校推荐的人员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入库教师初步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核批准后,确定入库教师名单。 3.组织聘用。省委组织部发布省级师资库有关信息,并向入库教师颁发聘书。 四、师资库的管理和使用 1.师资库日常管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省委教育工委负责师资库入库高校教师的日常管理。 2.师资库主要为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及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和实施送教下基层提供师资力量。入库教师要主动承担授课任务,认真做好备课工作。 3.各地各部门选调入库高校教师承担教学任务时,实行双向选择,经办班单位与教师本人协商确定后,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备案。 4.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对入库高校教师教学情况实行定期考核评估,进行动态管理,对贡献突出的进行宣传、表彰和奖励,对达不到党员教育培训要求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授课的教师将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2013年4月15日下班前将《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推荐表》和《全省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推荐汇总表》(表格链接下载)一式两份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同时将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zzb@fzu.edu.cn。联系人:杜领军,联系电话:0591-22866881。
校 组
201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