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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期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工作的有关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9-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

近年来,我校绝大多数学生党支部已形成了在每学期9月10日3月10日前完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常态但仍有极个别学生党支部仍未按有关工作指导,及时在开学初完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调整工作,以至在发展党员预审时出现种种问题。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规定,使我校有关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培训、接收新党员,以及组建班级党支部等工作做到紧凑衔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明年起,校党校将分别于每学期9月15日、3月15日起举办发展对象班,并力争在10月1日、4月1日前结束,以便于基层可按上级要求做好每学期分批履行接收新党员手续工作,严格把好“入口关”,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2.为与发展对象培训工作作好衔接,各学生党支部从今年起应分别在开学初9月10日3月10日前完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9月153月15日前由院党委汇总后统一到校组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2015年起,校党校发展培训班均不再接收组织培养时间不满一年的选送对象,违规进行提前培训。

4.新生党支部应于10月15前讨论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并于1020日前到校组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校党委组织部

201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