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发展党员工作,经研究决定,自
2014年起,各分党委应将给支部《关于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结果的通知》文件(须从党内管理软件中打印)上报校党委组织部汇总,统一交校档案室永久存档。
附: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样式)
校党委组织部
2014年
10月
11日
附:
关于交存分党委审批发展党员结果的报告(样式)
校党委:
兹将****党委(二级党组织名称)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发展党员工作审批结果情况交存。交存材料有**委组发【2014】1号——**号文及其名册,共**页。